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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城幼儿园 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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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3月16日

昆山市高新区鹿城幼儿园

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

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、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、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,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:

一、信息发布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、真实,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,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侵犯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;

二、不得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
1.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;

2.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;

3.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;
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;

5.捏造或者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
6.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;

7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有意影响稳定局面;

8.损害国家机关信誉;

9.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
三、园教技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,以加强管理;

四、网络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,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;

五、网络管理员在经领导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发布,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。

录入者:责任编辑:昆山市鹿城幼儿园

 

创建时间:2019-08-01 15:29